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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传病指征

  • 日期:2006-11-12 09:06     点击:     我要投稿

遗传是指亲代与子代之间的相似,所以遗传与胎儿健康成长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,它是胎儿健康成长的基础。父母如患有遗传病,就有可能造成流产、死胎、畸形、智力障碍等不良后果。遗传性疾病的预防需从确定配偶前做起,通过婚前咨询、婚前检查来避免。如已结婚,则不应生育。

巳婚育龄夫妇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考虑遗传病发生的可能:

1)、超过35岁,特别是超过40岁者。因高龄孕妇生产先天愚型婴儿的机会大增。

2)、以前生产过染色体异常婴儿者。

3)、双亲中任何一方有染色体异常者。

4)、近亲中有患先天愚型或其他染色体异常者。

5)、连续3次以上自然流产者。

6)、以前的婴儿发生过先天性畸形者。

7)、某些伴性遗传疾病需做性别鉴定者(性别鉴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)。

8)、以前的胎儿或双亲中有神经管缺陷者。

在上述情况下,仍渴望孕育健康胎儿的夫妇,应与医生作详细探讨,并于怀孕15---18周(约4个月)时施行羊膜穿刺术,确定胎儿会不会发生遗传疾病。一旦查出胎儿有先天性遗传病,出生后无法存活或矫治者,应立即施行人工流产,中止妊娠。

 
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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