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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婚,不止是两个人的事

  • 日期:2006-07-10 11:13     点击:     我要投稿

  再婚后是否会有些麻烦,答案是肯定的,只是重组后家庭情况不同,麻烦的多少、程度的轻重有所区别罢了。再婚是一种婚姻形式,它也要经受考验,但当你认为值得为此付出,就应与配偶同甘共苦,只要把里里外外的“麻烦”事处理好,再婚也就没什么可怕的了。

  再婚是6个人的事

  何水莲(公司职员,女,38岁)

  12年的两地分居生活让我备尝“守活寡”的滋味。与丈夫的木讷粗心相比,我们单位冯锡志的幽默和善解人意是那样吸引我,同在一个办公室里,面对面坐着,日久生情就很自然了,1999年,我们俩先后离了婚,于2000年1月结婚,但我们做梦也想不到,这是一次仅维持了半年的短命婚姻。

  我和冯锡志在同一个单位工作,住在同一个家属院里。我们再婚后,都没有带孩子,他搬到我家来住,我和他前妻难免抬头不见低头见。那是个恶女人,只要一看见我就破口大骂“婊子”、“野鸡”、“骚货”……什么话难听她就骂什么。我一肚子的委屈只能自己咽下去。

  我家厨房刚好对着那恶女人阳台。每天中午,只要我一做饭,那个泼妇准把她女儿菲菲打发过来。肯定是她妈教的,菲菲14岁了,来我家吃饭有理得很,后来我干脆就做三个人的饭。吃我做的饭,连一声姨都不叫,来了就说:“爸,我饿了。”吃饱就走人。我成了专职保姆了。我也想女儿,别人的女儿在我这儿吃喝,为什么我女儿不能呢?我也把女儿接来了。

  我女儿玲玲和菲菲同岁,从小一块儿玩大。在那个恶女人的教唆下,菲菲见到玲玲就骂:“小妖精,和你妈那个老妖精一样……”女儿回来哭得和泪人儿一样,我的心都要碎了。我受气,我能忍,可谁要欺负我女儿,我和谁拼命。菲菲再来我家时,我关上门,不让她进来。冯锡志很生气,就开始带菲菲在外吃饭,于是我们的争吵越来越多,冯的体贴和善解人意一点都不见了。后来,冯锡志就住在办公室不回家了。半年后,我们离了婚。都怪我把离婚再婚看得太简单了,如果说离婚是3个人的事,那么再婚就是6个人的事,没有这种心理准备你就不要再婚。
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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